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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大家一个问题,我和我太太都是PR,以前疫情的时分咱们始终都在国际,而后二娃是在国际出世的。当初我和大娃在澳洲(未满2年),我太太和二娃在国际,其中我太太的PR曾经超过五年过时了还没续RRV。
由于当初二娃还小,我太太和二娃打算往年年底的时分再来澳洲,请问像咱们这类状况,二娃的PR是当初就在国际请求101好?仍是比及时分要来的时分请求600游览签来澳洲,再在澳洲境内请求PR对比好? 有甚么需求留意之处?
我学习了论坛外面的帖子,好像当初也就这两种办法,然而不知道像咱们这类状况哪一种对比好点。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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