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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购买一家鱼薯店,用工确定在15人下列,属于“小生意”的定义范畴了。有几个问题想教大神:
1. Fulltime周六任务是否要付1.5倍工资, 周日是否要付2倍工资?我目前理解的一家十分标准的白人鱼薯店,周六、周日都是正常工资,没有计加班的,只要法定假日者是double pay. 这样是否守法了?
2. fulltime是否每周任务要38小时,不克不及低于38小时,超过38小时当前,都要计算加班?
3.Fulltime是否必需要签署用工合同,这个合同澳洲政府提供范本吗?仍是需求找律师来拟订?
4. 15人下列的小生意,一年内解除fulltime是否不需求理由,需求多久的notice?
对于上述信息,我也在维州的小生意网站上https://www.vsbc.vic.gov.au/languages/simplified-chinese/查找过,没有发现相干内容。
感激大家回复!假如能提供相干的法律依据或者网站链接,感激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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