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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的敌人,
真心申请的大家帮忙,当初遇到一些头疼的问题。
我自己曾经参加 澳洲国籍2年摆布了,在这2年期间也有回中国投亲,所以都是请求短时间的签证,每次回去也就1个月摆布。在中国那边因为我的 身份证是要到2016年才到期,所以始终也没有想过要处置过勾销户口和身份证的事件。当初眼上马上还有1年就到2016年了,我也是抉择不在保存国际的一切身份了,那末这就波及到我要提前处置好在中国的一套房产。
问题1: 对于处置中国的一套房子
在国际的一套房子,过后的产权证是用的身份证管理的。当初我想在身份证到期以前把房子卖掉,因为我自己在澳洲任务的缘故,可能无奈脱身回国,我想拜托我的父母帮我卖掉房子。 我的父母在国际也替我打听了,需求我在澳洲的中国大使馆请求一个公证之类的货色,受权给我的父母替代我处置这些事件。当初我就是不太分明在澳洲我该如何做这样一个公证,我分割了中国大使馆,然而他们解释的不清不出,我仍是没搞分明。有无敌人遇到过相似的问题,或者有无甚么 律师能够保举我一下。
问题2: 对于请求一个长时间的中国鉴证
虽然当初我自己短时间内还无奈脱身回中国,然而我想是不是能够先请求一个长时间的,好比1年无效,muti-entry的 中国签证。以备时时之需。 请求这样的签证有甚么特殊的要求吗? 但愿理解这些事件的敌人给点意见。
十分感激大家,但愿我的意思都表白分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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