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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是这样的,去年十二月中旬的时分,我在家门口的drive way上倒车,由于是晚上,没有看见室友的车从正面的车库开出,我的车屁股撞上了她车左边车轮旁的叶子板,由于是倒车,车速烦懑,所以不是很重大,就是叶子板撞的凹进去了一块。我车是racv的全险,所以我第一时间就分割了保险公司,交待了碰撞的通过,而后脱险make claim。紧接着次日我就把access fee给付了。拿到claim numer后我也第一时间发给了对方,以便利她分割人去修车。本认为这件事件就这么解决了。后果半年过来了,明天早上我忽然收到了对方发的起诉书,由于我的保险公司回绝领取她13000多刀的修车费以及在修车期间她租用汽车的5000多刀租车费,以及1500刀的律师费,一共20000刀,曾经将我告到了中央法庭,让我21天内给回复。她的车是2019款的本田思域,她过后买新车也才花了24000刀,并且我过后撞的也不重大,就只是左边叶子板凹陷。我集体感觉她这就是在讹钱和骗保,拿着天价的培修费去理赔,保险公司也不是傻子,看到这么高的费用和你的车新车价钱差未几了,确定会回绝理赔这个钱。当初我全部人都懵了,对方和保险公司没有达成协定。我却成为了原告人。想求教各位论坛有教训的大佬,碰到这类状况,我当初该怎么办?(收到诉讼书的第一时间我就分割了racv并把诉讼书还有我的claim number email给了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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