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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应用耐久的受权书在18个月的工夫里从父亲的西太银行账户里提款170次,住在养老院的84岁父亲发现账上只剩4000澳元了。
但是西太对允许这些提款不负任何责任,最初父亲仅取得500块的补偿。
受权书是一份法律文件,允许别人代表本身行事。
AFCA比来的其他几个试图处理经济纠纷的案例凸显了当孩子、配偶或伴侣取得别人财务的控制权,由缺少足够的控制和监管后,产生的滥用。
银行称他们在用新技术收紧对此类账户的监控,并培训员工能够滥用受权书会有哪些迹象。
但是法院在扩展那些取得受权的人的权利。
昆州高院比来一个判决保护一个取得耐久受权书的人修正关于遗产承继中的更改具有束缚力的死亡抚恤金提名的权利。
对西太的赞扬是84岁父亲的两个儿子提起的,他们称银行应当意想到老父亲被持有受权书的女儿滥用权利,银行应当禁止这样的买卖事项。
两兄弟表露说他们的姐妹从父亲卖房的款项中提取的超越15万4,而一周前卖房款刚刚打到父亲账号上。
其他的取款包罗116次借记卡事项,曾经40屡次网上转账,金额从7块2到600多,总计近33000.
在另外一案例中,一个取得受权书的妻子从2013年起在5年内从夫妇俩的联邦银行账户提款超越46万,而丈夫对此不知情也不赞同。
AFCA 判决说缺少证据、对事情的回想矛盾以及没法穿插盘诘然给他们假如强迫实行补偿的话会“不公道”。
https://www.afr.com/wealth/personal-finance/father-left-with-just-4000-after-trusted-daughter-nabs-life-savings-20240102-p5eu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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