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多国度(假如不是整个国度)都要求提供住宿证实,好比酒店预订,或者公家住宅承受投宿的证实。我感觉纯属多此一举。
酒店预订是能够退订或者更改的,想作假总能够作假。真心想来的游客,天然会支配本人的住宿,莫非还能睡马路上不可?
强行要求住宿证实,使得行程支配不敷灵敏。好比说,酒店还没选好,但签证需求时间审批。或者,有时但愿随走随支配前面的行程,不肯意一次定下。
这个要求,没甚么实际用途,只是平增未便。应该勾销。
其实机票也是同样。为何强行要求提供离境的机票呢?持有离境机票的游客,莫非就不成以超期滞留了吗?假如原本打算就是黑上去,还会在意挥霍一张机票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