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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身不是专业人士,所以专门用您回复里的症结词 “PR是身份,是永远无效的” google了一下,发现没有一个链接反对这类说法: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 ... e&ie=UTF-8#ip=1
好比SBS链接:
https://www.sbs.com.au/language/ ... d-citizen/u55l23204
“PR是指澳大利亚的永远居留签证/权,该签证的无效期为5年。 在拿到澳大利亚PR而且合乎政府的各项前提之后,能够请求入籍,或者是持续连续PR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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