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房有个六年规律,就是只有本人住过了,之后搬出来,在六年以内,还能算自住房。
我的状况是一开始这个房子是自住的,然而住了一年当前,我就搬出来了,这个房子给中介出租,我搬回亲戚家住。
这房子拿了七年,前面的六年做税都是按投资房来算的。
当初想把房子发售。
问题来了,
1. 假如是按投资房做,那末这后面的六年的折旧抵税,当初都要加回到这次售出当前的captial gain外面按50%加到当年集体支出里,是不是正确?
2. 像我这类状况,能把这个房子做自住房处置吗?由于一开始确实是自住,并且我也没有任何其余的房子。过后不懂,认为能够负扣税,其完成在都要交回去的,那还不如做自住房,这样彻底不必交CGT
请税务大神帮助解惑,谢谢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