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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biglaw一年billable hours是3000小时,悉尼的话,至多大略是1800-1900小时
不外悉尼大所第一年支出十一万澳币,美国biglaw第一年支出是最少25万美刀,至多的Wachtell能给到38万美刀(就是帮马斯克收购推特的那家律所),这支出和澳洲大律所合伙人第一年差未几了
并且一个乏味的景象,美国biglaw会把一切员工的本科就读学校和JD就读学校列出来放在官网上,哪怕是高级律师,点进去ta的profile,也能看到所结业的学校,并且搜寻栏里能够专门经过筛选学校来搜寻律师,我觉得美国的律所仍是挺注重律师的background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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