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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正在采用措施维护新州的标记性鱼类Blue Groper,宣告了阻止以任何形式捕捞Blue Groper的新规则。
虽然Blue Groper自 1969 年起就阻止鱼叉捕捞,自 1980 年起阻止商业捕捞,这些新规则将使其免于其余方式的捕捞,包罗使用鱼线捕捞。
这些改动将最后实行为期 十二 个月的试行期,在此期间,DPI 将与利益相干者和更普遍的社区就蓝石斑鱼捕捞规定的长时间变动进行商量。
按照新规则,任何人违反禁令并在新南威尔士州以任何形式捕捞Blue Groper,可能会见临最高 500 澳元的罚款和/或最高 22,000 澳元的法院罚款或 6 个月的开释(或二者兼),这合用于初犯。
关于反复犯法,闹事者可能会被处以最高 44,000 澳元的罚款或 十二 个月的开释(或二者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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