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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在糊口版发了没有人给出本质倡议,估量这里可能遇到此类状况的人更多,但愿大家出谋划策。
去年十一月咱们想从一个小dealer那里买辆二手车,付了定金1000刀。然而这辆车因种种缘故过不了户,往年1月底2月初时咱们只能保持等候,卖车的销售也赞成退回定金,但他不是老板,钱的事都是老板经手。然而到当初定金也没退,销售说他把一切信息都提供应老板了,也帮咱们催过了,一脸的无法。老板不在车厂,咱们也找不到他。这类状况咱们怎么能要回定金?
我在网上查到,假如超过4000刀的欠款有一种无效的催债形式,然而咱们的金额过小。也能够经过VCAT,然而约500刀的本钱,还不包罗为此付出的时间,这类状况就算赢了官司也纷歧定要到钱(对方就是不给也没辙),持续要会持续费时费钱,就更不值得。然而假如就这么算了,那等于给那家钻了空子,估量他也是感觉咱们经过法律伎俩不值得。就算要不回钱,能怎么给他一个惩罚?
就算这次吃哑吧亏了,当前该怎么防备此类事件再产生?毕竟买二手车多半都是小dealer,确定也是要先交定金的。要是从集体手里买二手车,那定金更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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