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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绿党写在最初一个
上面转贴的是拨票的大致阐明
最利害的杀招,是偏好投票制。
澳洲和其他英联邦国度及前英国殖民地不同,它没有跟随英国的抢先者被选(复杂少数制),而是另辟蹊径,采取了更复杂的偏好投票制。美国人普通称其为“排序复选制 ”(instant-runoff voting)。
举个例子。你的选区有四个候选人,别离是A,B,C,D。
假如你在英美,你投一个你最喜欢的就行。但在土澳,你必需依照你的爱好,给四个候选人从1到4排序。1是你最希望被选的,4是你最厌恶最不喜欢的。
假定你最喜欢的候选人是D,你把它排为序号1。但是,在投票完毕后,一切被列为第一选择的候选人里,没人得票率超越50%(≥50%直接被选)。
第一轮计票:
A:8票(27%);B:10票(33%);C:7票(23%);D:5票(17%)
D由于得票最少,率先出局。这时候,计票员就要去查,一切把D列为1号的选票里,他们的2号是谁?固然,这外面就包括了你的选票。
假定投D为1号的五张选票里,别离有两人的2号是A和B,只要你的2号是C。计票员就会把选D的选票分给其他候选人。
第二轮计票:
A:8+2=10票(33%);B:10+2=12票(40%);C:7+1=8票(27%)
第二轮投票,还是没人≥50%。所以得票最少的C出局。计票员再查,一切将C列为1号的7张选票将谁列为2号,再把7张选票分给其他候选人。
而关于把D列为1号,把C列为2号的那些选民,也就是你,计票员会持续看你把谁列为3号。再把你的票配给你的3号。
假定将C列为1号的7张选票里,有4票的2号选的是A,有3票的2号是B,再加上你的3号选的是B。那末后果就是:
第三轮计票:
A:8+2+4=14票(47%);B:10+2+4=16票(53%)
B≥50%,被选该选区议员。
为何要搞这么复杂?由于给候选人排序有诸多益处:
1)被选者或许不是最受欢送的,但必然是最不被厌恶,少数人最能承受的,这样才干被列为2号。这就躲避了有多数铁杆支持的极端化民粹政客上位。比方懂王、赖桑、尹锡悦有40%的死忠粉,但别的60%十分厌恶他们,把他们列为倒数第一,那他们就有望被选。
比方绿党支持者,为了避免自在-国度同盟 被选,会把工党候选人列为2号。这就答复了第2条。
2)容易构成安定的两党制。使得小党很难博得议员,但也避免了获胜的大党如复杂少数制般获得压倒性少数的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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