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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金融时报:我将承继父亲留下的30万澳元,要缴税吗?
有时,把股票直接分配给承继人比变现后再分配更有税务优势。
亲爱的Wise女士:我父亲封闭了他的自管退休金账户(SMSF),把股票移出了基金,计划变卖后缴税,再将现金分给我们五个子女。但他在这之前逝世了。
我们曾经受权遗产履行人卖掉股票并缴税,目前剩余150万澳元将分配给我们。
我拿到的30万澳元还要交税吗?我能把这笔钱存入退休金账户吗?我在积聚账户(accumulation account)中已有190万澳元。——Pat
答:这笔30万澳元的承继款是免税的,由于在澳洲,承继不被视为应征税支出。
Fitzpatricks Advice Partners公司战略参谋主管Colin Lewis表示,Pat确切可以将部份承继款投入到退休金中。
虽然Pat的退休金余额是190万澳元,但她仍可在本财年做12万澳元的非扣税(non-concessional ,即税后)退休金缴款。但由于她的余额已超越188万澳元,因而不克不及运用三年预缴规则(bring-forward rule)一次性缴更多。
除了非扣税缴款外,她还可做最多3万澳元的扣税(即税前)缴款。
假如Pat仍在任务,还需斟酌雇主代缴的12%强迫性退休金缴款,由于这部份也计入3万澳元的年度下限中。
那末,Pat的父亲封闭SMSF并将股票移出后,有何税务影响?
Lewis解释说:“当SMSF封闭时,股票已转入并归其父亲团体名下。由于这是以原物情势(in specie)转移,SMSF会因而交纳部份本钱利得税(CGT)。”
所谓“in specie转移”,指的是在不变现资产的状况下,将其转入或转出退休金账户。这类转移必需按市场价钱进行。
本钱利得税的发生,是由于SMSF只能在积聚期(accumulation phase)内进行这类原物转移。
Lewis指出:“由于股票并未直接转给承继人,因而遗产履行人必需在遗产信托的报税中申报这些股票出售所发生的本钱收益或损失。”
他说,当净收益分配给承继人时,不再发生额定税负。
Lewis还建议,假如将股票直接按比例分配给五位子女,税务效果会更抱负。
“这样,他们可以在本身处于较低边沿税率时择机出售,从而增加税负。”
那末假如Pat的父亲在生前就已出售股票,又会怎样呢?有时,等候是更好的选择。
Shadforth Financial Group的公家财富参谋Finn Dorney表示:“假如由父亲出售,本钱利得将计入其团体税务申报中,只要持有超越12个月的股票才可享有50%的CGT折扣。”
“而由遗产履行人延后出售,则更多股票能够已持有超越12个月,因而更多收益能享有折扣,能够加重全体CGT担负。”
但他补充说,假如股票是在从SMSF移出后的12个月内由遗产售出,那末两种状况的税务后果通常相反。


来源:
https://www.afr.com/wealth/perso ... tax-20250725-p5mhtf
Penny Wise
Jul 29, 2025 – 5.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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