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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告知窃吧:
我一月份的时分帮敌人带了一台Macbook Pro回国。第一次忘了让商家给我加之姓名和地址了,因而次日又去找商家让他们给加之。
商家说只能做一个return/exchange而后再开一张票。如斯一来形成含着名字地址的新发票上的付款金额是$0。
过后就耽心可能会有问题。
到了机场因为各种缘故无奈当场退税,只能填表邮寄退税,这样也就没有方法解释事件的前因后果了。
不外幸好我够机智有无,把新旧发票都塞进信封了,这个成为了起初事件转折的症结。这是后话。
过了几周收到退税通知,果真说这笔退税被拒,缘故是no valid invoice. 他们在我的两个invoices都盖上了rejected的章。
起初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这两个盖过章的invoices扫描了一下,给trs发了一封email,解释了一下事件的通过。
Surprise surprise,过了大约三个月,终于收到邮件说复议请求经过了,20个任务日内给我钱。
就这样,一月份的退税,到当初5月份终于经过了,虽然我还没收到钱。
同期退税的其它几笔退税在第一周就收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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