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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问题想求教大家:
1,2014年9月请求,2015年2月收到letter,下一步要求体检的时分人必需在中国吗?由于我妈当初持有3年无效600签证帮我照看宝宝。体检的时分我爸也需求一同体检吗?斟酌到买机票的问题。
2,143下签的时分人必需在中国,那末从要求交费开始人就必需在中国等下签吗?为了持有143出境一次?
3,我爸当初还没退休,妈妈拿到绿卡之后多久能够担保我爸走partner visa?我看论坛有人说是夫妻团圆,就是partner visa吧?妈妈在澳没有任务,拿甚么来担保?在澳有独特银行账户贷款和独特房产会有多大帮忙?
4,最初一个对于600签证,18个月不克不及呆超过十二个月,是指恣意18个月,仍是将3年分红第一个18个月和第二个18个月?
问题有点儿琐碎,请有教训的大家给我解释一下,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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