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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来买了第二套房子,先天settle。可是中介和律师都在度假,律师说他会在假期里帮我做完手续,并准时settle。
当初的问题是,我曾经给了10%的首付,银行存款也批上去了(两套房子的存款不在一家银行),但这些缺乏以整个的房款,也就是说我还要给一部份的现金。请问大家知不知道这部份的现金我要怎么给?
从我的了解方面,我应该写张支票给卖家或者甚么人,这样我的total payment能力cover全部房款。我写过email给我的律师,由于他当初人在海内,他说他还在等对方律师告知他 cheque 的 direction。
楼主有点焦虑, 由于假如他们没能准时告知我支票的数字,我在最初不克不及及时筹备好支票,会不会形成penalty?这类事件应该怎么处置呢?
我也不太分明发在这里对不合错误,假如不合错误,还请版主移到相干的版面。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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