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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去墨市博士山的大食代和敌人吃饭。饭饱,忽然人有三急,借用了他们的厕所上大号。
他们的厕所是密封没窗,刚坐下没三分钟,灯就灭。外面漆黑一片,一点光线都没有,所有靠试探。
幸好,我进入时见解上有些水,用了一些厕纸略为擦干,不然摸黑摔倒受伤,我不告他们才怪!
当我第一次穿好开门,想借里面的光看荡涤水盆的地位,厕所的灯仍未亮。当我第二次再开门,灯才亮。
我叫来一名刚通过的女侍应,投诉厕所的灯时,她一付等闲视之把我当傻子,说他们的厕一切 sensor,有人进入时会天然亮, 并告知我开关在那里。
诚实说,对第一次入他们厕所的人,谁会知道他们用的是 sensor light,谁会注意开关在那里,更何况仍是在漆黑一片的厕所里?
我跟她说,无论是甚么灯,但不成以在主人仍在用厕时,自动熄灭,这样会置顾客于风险中。
她仍一付无所谓的态度说会反映给经理知道; 而后,便避开我去招呼其余顾客。她的态度更为激发我的怒火。
因而,我凶恶狠地把第二个通过的女侍应叫停,把事情再重覆说,并说明天不把经理叫来,我毫不分开他们餐馆。
第二位女侍应叫来看似主管餐堂的男人,我跟他说厕所灯不该该如斯设置,对顾客有风险,假如赶上客户有幽室恐怖症,那问题就更大了。
那男人虽连声负疚说sorry,但模样却没有诚意,同把我当成找费事的顾客。
因为有敌人在场,不想持续纠缠,我也就简略地承受他的报歉分开该餐馆。
我在想, 我一个正常的人,都难以忍耐在厕所里摸黑干事,不要说那些有伤残,有精力问题的人。华人对潜伏的风险,法律认识真的很低,只顾生意赚不赚钱,那天被人告到破产,赠两个字:活该!
为省那末一点点的电,难听是环保,好听点是大方寒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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