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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个问题想求教一下,我房子在西澳四个月前房子租赁合同完结,租客搬走后,中介去验房时发现泳池彻底是绿色的,中介分割租客三周无果就用邦金去做泳池清洁($650),同时发现泳池的电池有问题,需求改换,我就付钱改换了电池。
问题来了,租客知道电池有问题,他不赞成付泳池清洁费,就在这周他还拿到了一个poolman的邮件说是我的责任致使了泳池变绿,由于电池不行。
我两套房子都有泳池,我也知道怎么保护,我明天太特别征询了专家说电池坏了不任务了,放药水到泳池外面,让马达运作同样能够把游泳池清洁洁净,变明澈。
我过后交房子给中介的时分能够花了钱去做整个清洁的,当初到好,说让我出这个费用。
我的中介很渣滓的说,我也提供了这个泳池保护人员的征询记载,然而中介不以为我对。
我很明白得告知中介说,房子租赁完结的时分要复原原来初始形态,游泳池要清洁。
因为合同早已完结,我的房子由于这个租客其余缘故到明天仍是空的,我也间接告知中介你再也不是我的物业经理了。
明天这中介告知租客说他们一同筹备文件去法庭。。。中介用去法庭这个词语和我说了好屡次,好像正告我。。妈的,来硬的我还真不怕,我几个月的房钱都没有了,在意这几百块。 还有其余的事件中介忽悠我好屡次(我的一切钥匙在他们办公室,他们办公室被人破门而入,钥匙和车库门遥控器全被偷了,既然说让我分割我的保险公司去理赔,我没那末傻),真不行我就请个律师把他们一同告了,也再也不乎多花点钱。。
我请问各位专家遇到这类状况怎么搞? 我没法去perth啊,由于我人在墨尔本,中介知道我不在perth.
perth的租房法律能让Bond 在合同完结四个月还没还给租客吗?
我假如不去,对我有甚么不利吗? 即便租客赢了,我不给钱会对我有甚么影响吗?
当初中介和租客成为了一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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