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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的签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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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5-14 06:08:54 915 0

    家里只剩父亲一个尊长,行为未便,斟酌带他一同长凳。本想等新政出来能够请求长时间寓居的5年签证,但细则中规则担保人必需住满4年,显然不合乎前提。当初斟酌先用600登陆,等我呆满2年后请求143。

    问题来了
    143递交后,在下签以前,父亲是否只能以600的签证在澳寓居?但600是有寓居限度的,第一次请求18个月签证能够呆十二个月,之后每次都是只能请求这类签证嘛? 能否在递交143之后请求一个境内的过桥签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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