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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在9月十二号的时分收到了820的下签通知,到往年十二月17日就满两年的期限了,根据移民局规则能够递交801的请求了,然而有些不明确:
1,由于我的820是移民律师帮我做的,所以移民局的信都是发到律师的邮箱,然而801请求我想本人做,那末假如移民局来信分割我要我请求801的话这个信仍是发到律师那里?假如是这样的话有甚么方法改回本人邮箱?
2,我看my i妹妹i account 上820的形态曾经是finalized,假如要请求801,页面是本人变动仍是本人要新开一个新的请求?
3,当初820转801 是否真的像大家所说的要等十二-15个月?
望大神解答,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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