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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父母2016年终递交的排队移民请求并曾经扣款,然而当初尚无拿到排队号(听说要等一年半才有号拿)。当初想先给妈妈转143了,然而发现其中有不少问题:
1. 原来请求103的时分妈妈是主请求人,爸爸是副请求人。因为手头资金无限,当初打算先帮妈妈转,这样一来103的主请求人曾经转了143的状况下,爸爸作为副请求人还能够持续排103吗?
2.据说103转143 不克不及只转一个,要末就两个一同转才能够?假如能够只转一个,个别甚么理由来解释为什么父母纷歧起转143呢?
3.实践下去说,是否143 扣款当前,妈妈就次日能够出境澳洲了吗?
4.比拟较于间接请求143,从103转去143要多做哪些步骤呢?
请各位有教训的大神们指导,谦虚学习中~~~
多谢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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