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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600签证2018年1月17号到期,2016年8月25号出境。
买了2017年7月13号入境 & 2018年1月15号出境 的来回机票,打算明年再住十二个月。
当初有点迷糊。这样是能够包管无效期出境而后还合乎18个月只能呆十二个月的前提的吧。明年1月15号出境澳洲也是能够住十二个月的是吗?大家帮助看一下了。
对这个前提有点迷糊,然而过后中介给我的解释就是:
1 在澳洲住的时分一次性不克不及超过十二个月
2 假如在国际呆满6个月,只有无效期前回来,就还能够持续住十二个月
3 签证上的日期是出境日期,只有这个日期以前出境并往前推18个月两头没有超过十二个月就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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