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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和太太是在往年二月澳洲领证的。自己是pr, 太太尚无管理TR手续,太太只要游览签证,无效期到2017年十二月。目前曾经怀孕三个月,方案在澳洲生宝宝,有下列几个问题,但愿可以失掉帮忙!
1,澳洲政府有无规则怀孕多久不克不及够持有游览签证出境?
2,假如老婆在没有大肚子状况下用游览签证出境,在澳洲管理TR请求多久可以批上去,此间是不是不克不及够分开澳洲?
3,假如在TR没有批上去的状况下,在澳洲是不是需求请求过桥签证b类,拿到签证后再离境。便利十二月来待产。
其实自己想知道如何支配能力够顺利出境而且可以拿到医保反对?是9月出境,而后请求TR,过桥,而后离境,十二月份在出境,不知道期间管理tr和过桥签证手续是否都不克不及离境。由于都在下班,不想在澳洲呆过久,比及要出产前再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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