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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city于2010年买了一间apartment,过后填写的地址是租房的地址。房子于2015年2月settle,settle时给了一个软件,用于今后屋宇入住使用。我自己于当月就入住,入住后就使用该软件,填写了联络电话和email地址(和买房时电话email同样,没有变化过),当年10月,我按照软件上的manage分割形式,发 email讯问了owner corporation fee,无人回应,之后又讯问过几回仍然无人回应。大楼有保安,我也讯问,他们仍是给了我一样manage的email地址。至此我能做的都做了。在今后的2年间无人分割我,但每隔几天从这个软件或者这个manage的email常常会给我发来邮件,提示对于大楼的各种状况,例如电梯,或者修理等等。到昨天,忽然收到一封 email,需求我领取欠款以及更新地址,我更新了地址之后,有一个律师发了email给我,对于欠款,原来他们将bill寄往现在买房时留的地址,往年3月更以我不交物业费告去VCAT,由于地址是原来的地址,VCAT一样我没有收到。当初他需求我交的欠款里包罗了VCAT的cost,lawer fee interest。这笔费用我应该付吗?我很纳闷,我的电话email没有变化过,并且人曾经住进来,为何他们分割不到我。昨天再发了email给他们,他们的律师说由于软件只是软件,和owner corporation company不联网,此外阿谁manage只是bilding manage不是owner corporate manage,他说寄bill的零碎里只要你原来的地址,更新地址是我的责任,可是没有人来告知我,去哪里更新啊,他们给的软件莫非不是让咱们更新地址用的吗?我真的感觉这个理由太可笑了,他们都是一个公司,当初他们说他们谁都不论谁,彻底有关。
有人能剖析剖析,这个状况我能怎么做,是只能乖乖交钱当买个经验仍是找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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