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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帮助出出主张。LD和敌人十二月份的时分合伙买了一个生意,半途阅历了修正合等同等的问题,land lord提出要他们提供本人的经商阅历和财务阐明,而且明白标明,当初还有8年的时间合同到期,到期后表现不会再续约。他俩也感觉假如合同不克不及续约,这个生意接手与不接手都无所谓了。即便接手,可能投资报答率对比低。LD和敌人仍是如实提供了资料,然而land lord斟酌他俩资金和教训的问题,要求提供4万的bank gurantee。然而LD和敌人表现不会提供。所以land lord表现他回绝转租约。
于此同时,vendor那方表现在他们签的合同下面,有special condition, 内容就是说买家要遵从land lord的要求。所以vendor要求LD和敌人这方必需提供4万的bank gurantee。 否则可能会起诉LD和敌人守约,假如被判守约的话,以前付得阿谁10%的定金就不克不及退回。
LD和敌人目前心有疑虑,由于感觉即便special conition要求他们要遵从land lord的要求,然而提供bank gurantee的这个要求算不算在其中。问了律师,后果律师给的谜底至关不明晰,说这个欠好断定。又问律师,假如真的原告守约要上庭,胜算有多少,律师表现,这个也欠好说。
他俩目前的情况是倾向于不接手这个生意。
所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但愿大家指导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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