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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我买了一套Unit,本想自住,后因年迈父母接踵得了患上心脏病,晚上几回发病,救护車送医,他们言语欠亨,只得与他们同住,比来想把这套房卖了,后果发现何在室外的老电表被人卸了,后问了物业,是Jemena公司拆走。当初我的街坊都換成Smart Meter.与电公司交涉,说由于六年没用电,按照外部规则,所以拆了。当初要化500元买二張资质电工出具的证实和此外500元的电表费,问到什么时候拆时,闪动其词。后向维省消费者协会投诉,告诉用电方面投诉,归维省Energy and water Ombudsman受理,投诉后也只是催促电公司与我再沟通。昨天电公司态度变得更加强横,说要装表只要本人出钱。后我上网查一下,维省政府对于装Smart Meter规则,截止2014年6月30日前,一切居民家旧表必需由电公司收费换成新表。这也可理介为:电公司最迟也是在那时间,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下換了我的旧表,而没安新表至今。而2014年离我购房只相距3年,而不是他说的6年,3年不必电就能拆表?再者拆旧表装新表是政府规则。目前电公司强词夺理,说电表是他财產,什么时候拆不必通知。当初场面僵持着,我目前因经济据结,急扵售房。为此紧迫求助各位大俠,给出奌子,在此先鸣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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