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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得感恩,真是个好样的!
但觉得你这类状况挺难的。
再法律上,他无奈被定义成你的父母。
假如他在多年前,就把你收养了,有相干证实之类的,还好。
假如你筹备当初去补办的话,那移民局是不肯意认可的。
之前看过一个案子,一个澳洲有PR的女士,在没拿PR前就收养了一个女孩子,
她能拿出得多的证据,可,就在中国办这个收养证实都花了几年时间,不知道为何那末费力。
她说,中央政府办这类事儿,十分费事。。。
你再多问问吧,但也不要过轻信了,
必竟,父母移民条款上很分明的写着,请求人必需是担保人的父母。
你叔叔家没孩子吗? 假如有的话,你能够帮忙他们过去,
而后想方法,帮忙他们移民,
这样,他们就能担保你叔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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