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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当初病重,医生说光阴无多,当初她名下有房子,想要过户给我妹,感觉好难啊。
国际过户是必需自己列席,但当初基本不成能。
而后国际那边说否则就在澳洲办个公证,让使馆出资料,但就算出了,也不肯定房管局是否抵赖。
方才我打电话到总领馆,语音说管理相似房产过户公证必需自己到场,手里有屋宇所属证实(房产证也不在这里),并且我妈不成能去领事馆的。
那究竟该怎么办呢?谁能懂请不惜赐教,谢谢啦。
否则只能是未来遗产承继,那样要付费用(但直系过户是不免费的),而后卖房的时分又要交听说一大笔钱,并且我和我爸还要提交各种资料,好比结婚证,亲属瓜葛证实,找律师签字被迫保持承继,而后大使馆公证。。。好费事啊
目前曾经是心力交瘁,还有各种焦头烂额。。。
此外总领馆有无人工接听啊?要末语音,要末让耐烦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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