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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来澳洲曾经4年多,拿PR 2年多,这两年手头宽裕了,也有了本人的房子,所以想把父母接过去已尽孝道,此外他们也十分想见本人的孙子孙女。所以我和老婆磋商抉择给我父母办143父母付费移民(由于老婆的父母07年曾经办了103排队移民)。但当初有一些问题,恳请各位高人给出出主张。
1. 父母在我上高中时,由于一些事件,离婚了,但起初又和好了,所以这些年来他们始终住在一同。因为感觉费事,没有管理复婚或再结婚,始终到当初。他们只要离婚证,没有结婚证,所以想问这类状况,能否一同请求付费移民?仍是要独自离开请求?一同请求的话是否还要从新领结婚证?
2.对于经济担保人,因为我自己是本人做生意,打的税对比少,达不到担保两人的前提,乃至一集体也很难,我太太在家带孩子(无支出),这样的话我就不能不找其余人帮助,但总感觉欠的人情太大,毕竟要担保10年,这外面有得多变数。此外就是假如我当初找好担保人,需求的时分他要是变更了,我就很费事。所以是否能够我从往年起给本人多打税,达到担保两人的前提就能了(超过4万年6)?听说只有求提供一年的税单和3个月的paylist, 是这样吗?
3. 假如我临时没有达到担保人要求,能不克不及先给父母管理103排队移民,等一年后我再转付费?这样会快一些吗?排队移民是一同请求呢?仍是离开请求?
最首要的一点,两年前我帮他们请求过676投亲签证,后果拒签了,拒签信上是这么写的:
1.我父亲仍是任务春秋,但任务瓜葛无奈失掉证明(次要是移民局打电话来考察,接电话阿谁人没有说分明)
2. 提供了贷款数额,但没有银行regualar的贷款证实和记载
所以,签证官以为在签证到期时他们不会前往中国。
综上所述,想知道投亲签证拒签是不是会影响付费移民的审理?付费移民或者排队移民是不是有被拒签的可能性?
恳请各位给予回答,分扩散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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