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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收到一封信封手写咱们名字的信,发现是前owner 写的。要咱们把咱们信箱里他们的信readdress 到他们的新地址。其实这个前屋主目前仍是咱们的街坊,与咱们的门牌号仅仅隔了两号,比来他们又卖了房要搬走了。其实这几年间经常收到他们家一切人的信, 个别就间接放到他们的信箱里了。这封信里没名没姓,像是通知我要这么做似得,心里有点不舒服。心想这洋人有点不懂事哦。假如是你们会像我这么想吗?是我谨慎眼吗?还有就是readdress 是啥意思?是要到邮局从新寄给他们吗?记得个别状况是留下分割电话,本人来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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