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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家里领导请求了155签证,但在计算澳洲寓居日期时,她忘了1年多前回国了3周。
也就是说,在提交请求的时分尚无住满2年,到上周才满2年。
因为过错预计了请求时间,在请求前就买了回国机票,本周末的。昨天打了电话给移民局,电话那边的接线员只能帮助查进度,不克不及做其余。
所以请问大家,尤为是那些秒下的同窗们,你们是延续住满了2年仍是在过来5年累计住满了2年?
假如是后者的话,咱们就像再从新请求155,再尝试看看上次的请求的费用是不是能够退费。
次要是国际行程曾经都支配好了,仍是但愿可以按原方案成行。
先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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