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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去年请求并获批600签证,此签证为一年内屡次来回,每次最长能够停留三个月。此签证曾经过时,家人去年7月初来澳洲,9月底分开澳洲,共计在澳洲寓居大约2个半月摆布。
当初家人曾经拿到新的600签证,此签证为2年内屡次来回,每次最长能够停留不超过十二个月,18个月之内不成以寓居超过十二个月。家人行将于10月底来澳洲。
我想征询的问题是:18个月内不得停留超过十二月的规则,需求把去年所呆的2个半月(旧签证)计算在内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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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ustraliavisa.com/i妹妹igration-news/condition-8558-visitor-vis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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