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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我的状况是,家人持有现有一年期的600签证曾经在过来一年外在澳洲累计寓居十一个月了,签证下周密期。
咱们想在签证下周密期之后,距离约几周,再次请求一年期的600签证。
由于以前在有教训的敌人给过倡议,个别要距离最少半年再次请求600签证才可能获批。所以昨天特地给移民局打了电话,讯问是不是有之类的民间说法。接线员首先亮相,两个独自的一年期600签证不受其余前提制约,实践上是能够请求的。但签证是不是经过要取决于case officer的assessment,并倡议咱们在下一次的请求中附上一封cover lever以详实的阐明集体状况以及如斯请求签证的缘故。
再次来讯问有教训的足友,像咱们这类状况延续递交第二次的600签证请求,下签的可能性大不大?假如移民局不间接斟酌下签,那末是不是会间接拒签?仍是put it in pending?
咱们但愿想一个对比安妥的方法。最少不克不及有拒签记载,不然当前在请求签证的时分会费事。
感激!分分服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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