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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上情况:
咱们是2019年6月26日递交的309配偶签证的, 我爸爸是600游览签证(3年屡次来回)2019年十二月到达的澳洲,有8503和8558 conditions.
也就是说他2020年十二月就满了十二月了,虽然有点庸人自扰,然而我还想求教一下大家帮我理一下思绪,他当初这类状况,我是否该先请求Waive 8503 condition,而后间接请求Bridging Visa呢,那他就能onshore等309签证下签了。
仍是说先请求Waive 8503,而后再请求600 游览签证?
由于他自身就有一个签证在请求ing, 是否能够间接请求过桥签证,等在澳洲了呢。
谢谢大家!
2020.06.26 更新 - 明天收到移民局来邮件说签证in progressing了.....真的太难过了!
2020.十一.16 更新 - 间接网上请求 waive 8503
2020.十一.17 更新 - 8503 condition waived approved,间接网上递交了600请求
2020.十一.18 更新 - Bridging A Visa approved,VEVO上查了,我爸visa expire date 是05/十二/2020,等visa expire了间接Bridging A
2020.十二.03 更新 - 600 visa 要求补 AFP 和 未刑公证
2020.十二.04 更新 - 网上提交AFP 请求,当天通知曾经实现寄出
2020.十二.07 更新 - 309/100 Visa收到更新补材料通知 -只有补最新的AFP就能了
目前我有点迷茫。。。。这Visitor Visa是持续请求呢,仍是让我爸回来呢?这两个签证批吧?怪手足无措的,并且我爸当初是Bridging visa, 仍是得入境才会下签吧?!
2021 02 17 - 游览签证granted
2021 03 04 - 309 100 境内批上去!我爸也不需求折腾入境出境了!这点仍是感激政府反对!!终于完结长征把父母都接来澳洲养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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