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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无遇到跟我相反状况的,支个招。
父母143移民,第二笔钱交了,然而移民局在交钱的信上没有要求入境。交钱后两个礼拜写信给移民局,给的回覆是十二月底以前入境,他们能够支配入境后下签,否则的话体检和国际无刑事犯法公正就要过时了,到时分还会要求补材料,而且需求review the case and reassess public interest criteria. 从新审核的时间需求半年摆布。
当初的状况是回国的机票还有可能买到十二月底的,然而回来就没无机票了。别的国度有对中国护照凋谢的么?当初彻底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各路大神支招,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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