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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辈,我是16年6月拿到PR的,然而我只是17年在澳洲呆了大略8个月摆布由于家里白叟的瓜葛就回国了。
原本方案往年蒲月份去长登的,然而又被疫情给耽搁了。马上第一个五年签到21年6月份就到期了,然而家里白叟身材不太好,我和我太太必需要留一个在国际关照。所以我想不行的话六月份前我带小孩先过来,而后我太太迟点过来。
当初的问题就是,我太太过来的时间确定要在21年6月份之后了,也就是第一个五年签过时当前,那末到时分假如我和小孩在澳洲境内(无房产,小孩打算在澳洲上学),我太太还能够请求RRV回去吗?或者有甚么别的好的办法吗?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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