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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u.china-embassy.org/chn/lsfw/hzlxz/c2/t1664881.htm
*请求管理退出中国国籍须知
一、请求前提
(一)本国人的远亲属;
(二)假寓在本国的;
(三)有其余正当理由的。
二、受理、审批机关
受理国籍退出请求的机关,在国际为本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内政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退出中国国籍的请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担任审批。
三、请求手续
(一)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请求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s://www.nia.gov.cn/n741445/n ... 896301/content.html;
(二)提交要求退出中国国籍的书面请求;
(三)提交相应证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薄复印件;
(3)与请求退出中国国籍事由相应的证实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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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的流程可没说一定要先本人去销户后,内政机构能力受理。就连在中国国际请求,也没说要事前销户。
初期出国一年以上,哪怕只是留学,都要求先销户再出国。 前面基本就没甚么人去销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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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日本札幌领事馆的这个管理流程乃至都没有提及国际户口
http://sapporo.chineseconsulate. ... rzhydj/GZ1/tczgg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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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新加坡大使馆的布告更无意思
https://www.fmprc.gov.cn/ce/cesg/chn/lsfw/lsfw/t1661955.htm
请求退出中国国籍管理须知
2019/05/09
【受理对象】
中国公民(含出世在国外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不包罗合乎中国《国籍法》第九条自动丢失中国国籍人员。
【受理机关】
受理退出国籍请求的机关,在中国国际为本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内政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
【审批机关】
退出中国国籍的请求由中国公安部担任审批。如请求人向我馆提出请求,我馆可代为转递请求资料。
【提交资料】
下列证件及证实原件须提交受理机关审验与复印件无误前进还请求人。
1、请求人要求退出中国国籍的书面请求。
2、请求人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请求书》一式两份。
3、请求物证件相片4张。
4、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中国护照复印件。
5、户口薄复印件(如有)。
6、请求人出世证实。
7、请求人新加坡公民权证书。
8、请求人父母单方身份证件。
9、请求人父母结婚证实。
10、受理机关以为与请求退出国籍无关的其余资料。
可拜见公安部网站:
http://www.mps.gov.cn/n2254996/n ... n2255025/index.html
【交纳手续费】
手续费为10新加坡元。
【支付退籍证书】
经审批机关批准退出中国国籍者,由审批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由我馆当面转交请求人。请求人支付国籍证书需缴纳40新加坡元,同时退回中国护照(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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