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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阳光
发表于 2021-5-14 13:53:31
下面有人说错了。
1. 假定A在X000年1月1日,担保了B,那末B能够在X005年1月2日(乃至以前,见后文阐明)担保C(条件是PR曾经下了)。
2. 假定B担保了C之后,B能够再担保D。一辈子担保他人是2次,本人被担保不算一次。
3. 假定B担保了C的820签证后,820被拒签,或者在820下签前勾销担保,那末不算使用了1次。还能够担保2人,也没有因此次担保发生5年限度。
假定B在1状况下,由于和A是短暂瓜葛,在2001年1月1日就获签后和A离婚或者完结同居瓜葛。那末B能够在X003-X004的某个日期就担保C,由于5年的要求是在下新担保的820签证的时分离X001年1月1日满5年。好比X004年1月1日递交担保,X004年7月1日开始审理,陆续提交增补资料,到了X005年1月1日满5年了,签证官批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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