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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yh
发表于 2021-5-14 15:20:27
没甚么的啊, 其实价钱都相互赞成了, 过户条款几百年的行业了都有行规。 理当不该该有甚么要修正的啊。
个别律师都是这么想的, 我要是说合同差未几就这样吧,挺好的,没甚么要改的,你确定感觉我不专业, 花钱不值啊,好不易咱也有个律师了,体面上 没爽到。 所以每次伪装改些不痛不痒的货色,你也不懂,云里雾里还感觉律师干活了, 钱没白花。 提出的要求遇到好谈话的卖家就赞成了也无伤大雅, 不赞成呢也就不赞成了。
其实律师2个作用,(其实应该说是过户师)
一个是过户, 帮你算清一切费用清分明楚, 这笔钱几月前是你付, 这天起我给。而后包管过户顺利实现。
二是防止买家本人签了卖身契, 毕竟合同是卖家拟的, 万一一个霸王条款没看签字了, 吃不了兜着走。 好比对方写了房子卖给你, 然而我能够收费住10年, 你不克不及赶我走。 你要签了万一有点甚么就死了还要上法庭何苦。固然个别不会遇到。 可谁包管会子细读那一大本合同呢。
假如都没甚么大问题, 个别就是不疼不痒的SHOW TIME。 能不克不及提前告知买家甚么信息啊, 万一发现罚款利息低点呗。 这表格不分明给个分明点的吧, 买家想晚一周入住行不?
就房产过一户那点事,非要逼律师上演一个好莱坞大片跌宕崎岖,不是逼律师欠好好干活都成戏子了么。1000块钱那点钱, 既没卖房中介佣金高, 也没给你做存款的赚的多, 你还想图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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