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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教训缺乏
在本月月中的时分通过中介签了一份offer 租一个商业中央。
签完两天后收到了中介邮件来的lease agreement and landlord disclosure。
lease agreement外面的一些条款是以前在签offer上没有的。
在offer上写了,outgoing 就只要100%council rate和水费,然而在协定外面就写100%房主的收入,没有任何解释。offer上明明写了 每5年市场review一次, 协定里写3年。
我找了律师,律师给他发信,律师跟他说offer上没有的条款要在协定外面删除,offer上有的阐明要协定外面注明,还有跟他说在在我签offer以前要给我看协定先,要退还我领取的房主legal 费, 他违反了retail ATC 2013的条款等等,我有权益终止租约。
可是对方也不赞成修正协定上的条款。 说我必需马上履行这个租约,没理由退出。由于我本人不跟他要lease agreement
虽然请了律师,然而仍是但愿大家提提本人的观念,但愿当前的同胞能够假如遇到这样的问题能够分明的防止,不要跟我反一样的过错。
挺郁闷的, 莫非我签了offer就要无前提赞成他协定上的条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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