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买的,60天settle,交易合同上写了subject to lease,当初租客还住在外面,租约到七月初,可我是买来自住的,中介说能够去和房主说settle前让房客搬走,但过户律师说这类状况不搬也没方法,只要等settle完之后我去给房客两个月notice让她搬走,请问是这样吗?觉得作为买家的我被坑了
咱们状况差未几,原租客六月到期,但二月时原房主做个一份新合同,从六月开始到明年六月,而后抉择卖房,咱们表现要自住,让原房主勾销新的租约,明天出了个书面的货色,勾销了新租约,settlement给够90天便利原租客找房搬走。由于租房和卖房的中介是同一家,当初合同已签,小定付过,subject to finance ,subject to builder check,subject to pest check. 但愿所有顺利。Vendor没义务赶走租客,只要purchaser 成交后本人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