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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ye
发表于 2021-5-14 19:43:09
中国政府的次要行政问题是不规一,不不乱。各中央有各中央的要求原则,在其余中央管理的公证,未必是另外一城市政府所承受的。
我家姻亲在上海,白叟在汕头逝世,留下房产在汕头,没有公证遗言。
姻亲家祖藉是潮汕,但全家人在上海出世,当年移居国外时,在上海市政府管理过家庭瓜葛和出世公证书。 然而,汕头市政府不抵赖,要求再管理一次公证书。
一家人去国外后,各散各地,好不易找到时间一同回国管理无关手续,已花了两年的时间。
做公证时,不只是要管理所有无关证实,还要录影,并寄去国务院批准。好不易等了一年多,国务院批上去,政府没敢说不抵赖,但要求他们再回出世地,做一份公证书。
无法又花一年的时间,去管理无关公证,再回汕头时,市政府又要求要出示当年去香港时,国度收回的通行证。
当初这三姐弟都六十多岁,他们父母当年移居香港是四十多年前,还会保存通行证?即便有,纸也快碎了,摆明不让人承继遗产,就等若干年后,政府能够合法从人民手中发出房产。
难怪那些富豪,有钱了,都想把资产搬去国外。在这方面,国外的月光仍是圆的,有人道有法情。
白叟死去已将近六年了,至今三姐弟,还未能承继到父亲留下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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