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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这样的,简略的说就是,现老板需求为旧公司的老板负债吗?
详细的请看上面。
A公司的一切资产三年前都间接被我买过去,而后我注册了B公司,员工甚么的都没变,持续运营。
过后注册一个新的ABN就是为了避免前老板有甚么欠好的买卖记载或者债权。
当初问题来了,公司一个很懒的员工被辞退后说前老板(也就是A公司)欠他2万刀,要我来还。
并且要去告我不还的话。我说这和我彻底没无关系啊,我又没有签字也没有当过阿谁公司的director。
当初他说我这是continuing business,债权也是我还。过后也不知道有这类事件,也没有甚么签字和前老板。
有一个不利的是他和前老板是很好的敌人,耽心会给他做假证。
我感觉他这是在理取闹,那要是你说前老板欠你100万我不是还要还100万。
想征询下法律上是怎么样的,有无相熟的
谢了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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