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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发在投资理财板块,可是我段位过低不让发,我也不知道发在这里对不合错误。
想向过去人求教,咱们一家是新移民,我寓居尚未满200天,然而我爱人曾经满200天了,假如未满200天据说买房还要额定先交个甚么税,等满了200天再去退税。我的问题是,咱们是不是能够这样操作,就是买房先写我爱人的名字由于他曾经满200天寓居了,计划一:等我满了200天再把我的名字加进去,两集体名字同时存在;计划二:等我满200天我的名字加进去,而后把他的名字拿掉。我爱人不想写他名字,所以我次要想问计划二是不是可行?
真心感激各位先辈能给予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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