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hurstville,本是属于st George public的管辖规模。然而由于以前雨贝的事件留下了些心思暗影,所以最初仍是抉择去RPA生。由于老大在那里生的,阅历非常欢快。也不是说RPA就没有啥医疗变乱了,只是本人亲自阅历过的,觉得稍安心些。
当初问题来了,老公在北区下班,要是万一破水阵痛开始,他是万万指望不上的。就算打车到家,再送我去RPA,估量就要生在路上了。只要靠本人了。求教各位JM,要是我本人打Ambulance,他们根据就近准则,是万万不会送我去RPA的,确定是STGEORGE了,可是我又没定床位,st George 会不会拒收我?那我岂不是要生在马路上了?555555....也有人说,生孩子属于emergency,病院是应该收下的,等孩子生完再转回RPA,究竟哪一种说法对阿?好纠结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