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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剑)车主李学生在驾驶丰田自动挡越野车过程当中,外行驶形态下屡次将挡位挂入N挡,致使车辆变速箱销毁、变矩器毁坏。记者昨天得悉,李学生因此将销售商及出产商告上旭日法院,要求抵偿5.5万元。
去年6月30日,李学生驾驶该车自北京返回四川眉山,沿途走高速公路,路况很好。途中,每逢进入办事区、邻近免费站,李学生根本上都将车辆挡位由“D”挡挂入“N”挡,让车辆向前滑行。7月1日,车辆经2000千米行驶抵达眉山后,就不克不及行驶了。经反省发现,该车变速箱内磨擦片等被烧毁坏重大。后车辆改换变速箱、变矩器,培修费用5万多元。
因为该车属于李学生所在的温嘉投资公司,该公司以为,随车《驾驶员手册》作为消费者使用该车的首要指点手册,有义务将自动挡汽车在使用过程当中的留意事项片面、残缺地告诉消费者,特别是对“自动变速箱汽车外行驶中不克不及挂入N挡”等作出提醒和正告。但一汽团体公司既未将相干内容写动手册,也未经过销售商告诉消费者,二原告在使用阐明方面存在重大缺点,并致使该公司损失。二原告应连带承当抵偿责任,抵偿5.5万元。
目前,旭日法院已受理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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