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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各位大神,状况如下
老手上路,在路上蹭到了一台1997年的daewoo nubira,很老很老的车,就值2100刀,过后没要求私了,车主去NRMA lodge了claim,对方报的修车费是770多。
我的保险是Coles,曾经lodge了claim,我的车也有轻微刮痕和bend,还没拿去quote要修多少钱。
问题是,我的保险excess是600刀,我是应该claim保险,把本人和他的车都修了,仍是应该本人付这770刀呢?斟酌到假如我claim了,当前的保费会减少,跟gap才相差170多刀,不知道值不值得去claim,请大家指导,谢谢!!!
在这状况下,我可不成以跟NRMA说我本人去arrange这个修车而不走他保险公司呢?我感觉770多的修车费真实是坑爹!!本人暗里解决应该不需求那末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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