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初的状况是这样的:
1。根本肯定土地只要1300多
2。合同上的界限是正确的,按照界限算出来的面积应该是1300多,然而合同同时又标注了面积1900多,极可能是个过错。
3。land valuation上的面积取自于DP Plan,是1900多
4。Planning portal上的数据是1300多
5。中介鼓吹是写1900多
6。咱们认为是1900多,也是以这个出价的
7。曾经替换合同,尚无settle
按照合同的errors and misdescription条款,咱们似乎能够书面要求抵偿,然而我不知道这类状况算不算。假如买价不赞成解除合同,咱们需求上仲裁法庭,我对仲裁法庭的费用毫无眉目,查不到,也不分明假如卖家回绝去仲裁怎么处置。咱们的律师十分蹩脚,基本没发现这个问题,咱们发现了之后跟他说,他说少了就少了,有甚么瓜葛,合同签了就这样了。
咱们固然是由于土高空积出了较低价,然而即使是1300多的面积,这个价钱也不算太离谱,不是说彻底不成承受,房价又始终在涨。所以咱们对比犹疑的是假如咱们去仲裁会发生多少费用和没预见的无益于咱们的可能,不去仲裁未来是不是还能够起诉。是起诉卖家仍是起诉中介误导。
总之,好烦啊,想不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