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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自己仍是中国护照,PR签证,国际也有身份证,父母的房产上有我的名字,澳洲我名下有一房子。
将要回国任务了,有几个问题:
1:回国任务的话,我想登记掉我的税号,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只交屋宇房钱所得的税,集体支出不在澳洲交税了。
2:由于是公司差遣回国,过两年仍是要回澳洲的。比来问了国际的会计师,他们提到一个‘习气性寓居地’的概念。
说像我这样的状况,我能够根据本国人在中国的税率交纳个税。请问有人理解这个吗?
3:为了公道避税,我的支出分为两地发放,HK一部份,中国一部份。我的了解,中国支出确定按中国税率交税,HK部份怎么交税呢?
问题有些多,也有点繁杂,先谢谢回复的各位了。 分分送上。
[ 本帖最初由 vast 于 20十一-5-7 十一:28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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