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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车被人撞了
停在斜坡下等绿灯,后面的面包车没有踩刹车滑上去,虽然速度烦懑然而它的tow bar 插到了我车bumper 外面。
车主还算好,马上抵赖是他的错,由于看着像追尾,所以我要求他发个短信抵赖是他撞我他也发了。他说他有保险,所以我就间接claim insurance了。
昨天他打给我,说发现他保险曾经过时了,问我能不克不及晚点再claim。我说我曾经报下来了,他问我能不克不及私了?
老公说最佳不要,仍是走保险让保险公司去追他。
但此人挺好的,到当初也没有推辞责任,我也想帮他省点钱,就是怕到时分做了坏蛋害了本人。
各位有甚么倡议?怎样能够在帮人省钱的条件下包管本人到时分不会被坑?
目测全部bumper都要换,估量没有2000下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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